关于“3·29”液氯泄漏事故

时间:2023-10-01 17:21


关于“3·29”液氯泄漏事故

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发生的“3.29”液氯泄漏事故性质和责任已得到专家确认。这是一起因使用废旧轮胎、严重超载导致液氯泄漏的案件。案发后肇事者逃逸,液氯泄漏系交通事故所致。一起严重泄漏事故。

3月29日晚,一辆行驶在京沪高速公路上的罐式半挂车在江苏淮安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罐内液氯大量泄漏,造成29人死亡。 436名村民和救援人员中毒。 1560人住院、门诊治疗,10500余名村民被迫撤离搬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700万元。京沪高速宿迁至宝应段(约110公里)封闭20小时。

经查明,造成事故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属于山东省济宁市科迪化工危险品运输中心。这辆核定载重量为15吨的剧毒化学品液氯罐车严重超载。事发时实际载运液氯40.44吨,超载169.6%。而且使用了报废轮胎,安全部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导致左前轮爆裂。罐车行驶时侧翻,导致液氯泄漏。事故涉事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失去了最佳救援机会,直接导致事故后果扩大。这一系列因素是导致这起重大事故的直接原因。

此外,济宁科迪化工危险品运输中心疏忽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安全管理。公司旗下液氯生产销售单位山东益州水泥集团化工公司经相关部门确认无生产许可证。 ;该中心也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未及时纠正车主使用废轮胎、车辆超载等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检查中,专业人士还发现,押运车辆缺乏应有的工作资质,未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具备危化品押运资格,不具备危化品运输知识和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 。这是造成事故乃至人员伤亡和损失扩大的又一重要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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